成立离岸公司

一些国家和地区(诸如BVI、澳门、萨摩亚、开曼等)制订出一些特别宽鬆的政策来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前往该国或地区成立离岸公司。此类公司基本不徵收任何税项,只收年度牌照费,并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上市,是大部分跨国企业进行公司架构安排的首选。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离岸公司的离岸收入不须徵收任何税项,也无需税务申报,而且离岸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均享有高度保密权利。有关成立离岸公司的概要,请参阅:


离岸公司优势

  • 提供私隐保护,无需公开股东和董事身份
  • 无须申报税务及缴纳任何税项
  • 无外匯管制
  • 无註册资本要求
  • 可使用中文公司名称
  • 无须递交周年报表、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 提升企业形象,便於融资

离岸公司用途

  • 税务策划
  • 作為控股公司
  • 国际贸易
  • 商业投资
  • 境外上市

為了配合客户不同的需要,我们提供下列离岸公司註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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